本文摘要:淄博市临淄区40岁的董某因痉挛到当地一家“东升医院”诊治,化疗过程中,患者脑溢血发烧,随后转至当地医院,抢救无效去世。
淄博市临淄区40岁的董某因痉挛到当地一家“东升医院”诊治,化疗过程中,患者脑溢血发烧,随后转至当地医院,抢救无效去世。.hzh{display:none;}2009年12月14日,临淄区人民法院以“医疗事故罪”裁决医院大夫张东升有期徒刑1年。“侦察机关依据医学会的鉴定结论拘押被告,检察机关也依据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刑事拘留被告,审判机关却确认医学会的检验不合法,使用民间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裁决被告有罪。
如此裁决突显了侦察、检察和审判机关在执法人员上的矛盾性。”被告张东升的辩护律师对此案展开批评。一场医疗纠纷、两种检验结果,公安、检察和法院各取所需,医疗事故检验,到底应当谁说了算?事故音频:化疗小病扔了性命事故再次发生在2007年2月21日上午8时30分左右,40岁的董某因痉挛、鼻腔痛、干咳到临淄区东升医院就医。
医院大夫张东升临床为上呼吸道病毒感染,给与清开灵、头孢曲松钠、病毒唑、地塞米松静点化疗。输液过程中,患者经常出现寒战、高温等不良反应后,张东升采行紧急措施找到违宪,即电话救护电话将患者转至当地的胜利医院。医院救治了十多个小时,23时30分,董某意外去世。2007年3月12日,张东升的妻子向死者家属行礼道歉,并送到了10万元现金。
董某的忽然丧生对整个家庭压制极大。2009年7月7日,在法庭开庭时,董某年迈的老母亲哭得死去活来,令人动容。开完庭之后记者想对其家属展开专访,一名女士说道,“老人情绪不平稳,以后再说吧。
”谢绝了记者。一场小病,缘何夺走了董某的命?据董某的妻子在法庭上陈述,其丈夫是因为“痉挛、咽痛、干咳”去诊治,还是自己走出医院就医的,丈夫经常出现寒战、颤抖时,她向张东升明确提出“敢就回头”,张东升说道:“不必惧怕,这种情况我见过,必须一个过程,没人。”最后叫120急救车也是在她劝说下才叫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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